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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荐】

来源:文萃屋 2.3W 次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老院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院应急预案【荐】

养老院应急预案1

一、迅速报告。

若企业员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向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组企业对接人报告。病情严重或出现聚集性病例,同时第一时间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规范隔离。

发热人员如在家或厂区宿舍,应立即就地隔离,减少与他人接触;如在厂区或办公场所,应立即转移至预设的专门隔离点或临时单间隔离。

三、送医就诊。

企业管理人员应配合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组企业对接人,将发热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送往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诊断。

四、局部封闭。

在定点医院未明确诊断前,企业需对发热人员所在的办公、宿舍或工位等区域实行封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不得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同时做好内部员工的沟通管理。

五、配合调查。

如经医学检查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企业应配合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查清患者活动轨迹及其密切接触者。

六、集中隔离。

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组企业对接人立即联系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将摸排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转送至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

七、疫点处置。

在区防疫人员指导下,对患者所在区域或可能污染区域采取全方位、无缝隙消毒。

八、风险沟通。

企业第一时间全面做好内部员工的风险沟通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避免恐慌情绪,维护生产秩序。

九、查漏补缺。

企业对疫情防控措施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严抓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外不输出、内不扩散”。

十、复工复产。

如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停工停产期间应认真落实防疫措施,整改达标后,经区疾控中心科学评估,由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组检查验收后,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

养老院应急预案2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和养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张雅琴

副组长:杨超骥

成员:养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养老院的防汛工作,做好居住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雨水泄洪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养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养老院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周曼纯

成员:养老院全体工作人员(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杨超骥)

防汛工作小组职责:灾害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灾情拨打119,报险救灾。负责防洪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防汛工作;灾害发生,立即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报警程序

养老院值班室(当班人员)→防讯工作小组组长→报告(民政局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防汛抗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以各养老院为独立的小组,各院具体负责本院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和养老院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值班人员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养老院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养老院发生洪涝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即刻到院,听从院长的指挥,向后山高地转移老人,并奋力抢搬养老院防灾物质。

7.一旦发生险情,除向上级部门汇报外,还需就近寻求支援,向当地居委会寻求帮助。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老人参加救灾。

养老院应急预案3

原则上拒绝接收感染传染病的老年人,本措施针对老年人住院期间突发感染传染病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现及时转上有传染病病房的上级医院治疗。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

建立以院长为首,护理主管、行政客服为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小组。

二、隔离办法

将传染病的老人或带有传染性病菌的老人在传染期间,安置在指定的隔离病室,与健康的老人分离开,防止病原体扩散。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蔓延、保护易感人群。

三、隔离别类及流程

(一)、严密隔离

严密隔离适用于经飞沫、分泌物、排泄物直接或间接传播的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等。凡传染性强、死亡率高的传染病均需采取严密隔离。非典型肺炎也须采取严密隔离。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老年人应住单间病室,通向过道的门窗须关闭。室内用具力求简单、耐消毒,室外门上挂有明显隔离标志,禁止探视、陪护及老年人出病室。

B、接触老年人时必须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和隔离鞋,必要时戴手套,消毒措施必须严密。

C、老年人的分泌物、呕吐物及排泄物须严格消毒处理。

D、污染敷料装袋标记后进行焚烧处理。

E、病室内空气及地面用消毒液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1次。

(二)呼吸道隔离

呼吸道隔离适用于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百日咳、流脑等。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同一病原菌感染者可住同一病室,有条件时尽量使隔离病室远离其他病室。

B、通向过道的门窗须关闭,老年人离开病室时需戴口罩。

C、护理员进入病室时需戴口罩,并保持口罩干燥,必要时穿隔离衣。

D、为老年人准备专用的痰杯,口、鼻分泌物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丢弃。

E、病室内空气用消毒液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1次。

(三)肠道隔离

肠道隔离适用于由老年人的排泄物直接或间接污染了食物或水源而引起传播的疾病,如:伤寒、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隔离可切断粪—口传播途径。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不同病种老年人最好分室居住,如同居一室,须做好床边隔离,每张病床应加隔离标记,老年人之间不可互换物品,以防交叉感染。

B、接触不同病种老年人时需分别穿隔离衣,接触污物时戴手套。

C、病室应有防蝇设备,并做到无蟑螂、无鼠。

D、老年人食具、便器各自专用,严格消毒,剩余食物及排泄物均应消毒处理后。

养老院应急预案4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驻院区医生),成员:,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养老院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了在老人发生坠床、摔倒等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伤,保障老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操作流程

1、当班人员发现或接收到老人坠床、摔倒等情况发生时,马上赶到现场,查看老人情况,同时立即通知医护小组,(医生、护理主管、班组长),向行政总值班人员汇报,对老人生命体征进行初步检查(心跳、血压、疼痛情况等);

2、经过评估小组商量决定

(1)老人病情允许,医护小组共同检查老人受伤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叮嘱员工如何进行照顾护理;

(2)老人病情有变化,情况紧急,工作人员配合医生就地进行适当抢救,立刻拨打120急救派人陪同到医院治疗;

3、通知老人家属,做好沟通和安慰工作;

4、护理主管要求相关责任人对整件事情进行调查取证,记录,向院长汇报;

5、老人从医院转回院后工作人员按照医嘱照顾老人(给老人准备营养汤)直至老人身体情况稳定;

6、总结:对整个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总结,日常工作中开展进一步学习,尽量预防类似事情发生。

三、注意事项

1、发现情况时,如老人疼痛厉害,严禁随意搬动老人;

2、老人没有去医院治疗的,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

3、稳定老人、家属情绪,要求每位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如有家属来院探视,有护理部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果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养老院应急预案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及全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基础上,民政部对1月28日发布的《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作出部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做好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部署的落实工作。要在实战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要督促指导每家敬老院应知应会、逐项落实民政部《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属地相关防控要求。要通过建立技术指导组、防控工作交流微信群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示范性敬老院作用,采取交流借鉴、互帮互学、对口支援等针对性措施,重点帮助防控力量薄弱机构,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进入敬老院的外部人员,要严格遵守敬老院内控措施,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出入管理,保障刚性服务需求

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拟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5日内接触湖北疫区逗留经历人员等《指南》禁止进入的情形,可经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有条件开展医学隔离观察的敬老院,可以自行开展拟进入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市或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有条件的敬老院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入人员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原则上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敬老院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对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保障作用,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接收入住敬老院。

三、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防敬老院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敬老院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紧缺和医疗资源不充分等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精确掌握,第一时间向辖区联防联控机制反映,协调建立敬老院内感染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给予相应防控物资和防控技术支持。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市县级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敬老院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本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需要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敬老院,给予支援。敬老院出现疫情的,辖区民政部门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提请联防联控机制将该敬老院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四、充分应用信息手段,助力实现精准防控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辖区每个敬老院落实《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困难、需求和总体情况,避免层层、多头上报信息。各敬老院要通过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在2月15日前及时反映相关情况、需求,发生新情况要及时更新。各地前期已经开发应用相关信息系统的,可以继续使用原系统,但要与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共享数据。

养老院应急预案7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防止疫情在养老院内传播,保障院内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应急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组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

组员:(负责日常消毒、测温、登记、后勤等)

三、主要防控措施

1、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公告、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老人、老人家属、员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2、做好院内消毒工作,每日公共场所用84消毒液(1:100)消毒两次

3、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等

聚集活动,外出前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外带物品要用酒精消毒后才能带入

4、家属探视要做到:扫码、测体温、消毒、登记后,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严防疫情高发区人员进入)

5、返院人员须在机构内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6、做好老年人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每日为老人测体温两次,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7、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配备隔离室

四、出现疫情后防控防控措施

院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1、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并通知家属与院内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就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在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人员也需要隔离观察14天

2、老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

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上级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以及其他处置工作

3、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机构隔离观察14天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反岗

养老院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全县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稳定促进老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养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2、落实职责。院长为养老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3、加强教育。加强对老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指挥人员:各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老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养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养老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属。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老人家属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属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信息公开。保证老人和家属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养老院应急预案9

一、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警报后:利用就近电话迅速向院领导汇报;相关人员同时立即检查各楼层、房间;确定火势大小,如起火范围不大,应立即用灭火器自行灭火。并随时注意火势有无扩大可能。同时安抚好在院长者。

2、如火灾涉及范围较大,迅速向119报警,报警时务必说清地址,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于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背、抱等方式转移。

1、灭火:

(1)在扑救中,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护士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扑灭。

(2)对于在燃烧中会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氧气呼吸面罩,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鼻等。

2、疏散:

(1)、本着长者优先的原则,员工有责任引导病人向安全的地方疏散。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匍匐前进。

(2)、禁止使用电梯,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被困。疏散通道口必须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3)、长者转移完成后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上报领导。

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二、电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人员被困轿厢

电梯因停电或发生故障而停在非平层区域造成人员被困时,应首先安慰被困人员,确定轿厢位置,同时迅速联系物业,救出被困人员。

(2)其它紧急情况

当电梯出现其它的严重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停止电梯的使用,及时通知物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应急流程

1、首位发现电梯故障的员工,立即与护理组联系,告知故障电梯

2、情况,护理组立即向被困人员说明救援正在进行,同时安慰被困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建议他们站在电梯后部。

3、定期与电梯内人员联系,告知救援进展情况。

4、故障解除后,故障电梯应经检测才准再次使用,未启用前应有停用标牌。

5、根据规定,记录事件发生和救援的详细经过。

6、如被困人员中有身体状况差或病情不稳定由护理组长立即汇报院领导并组织急救。

三、地震应急预案

1、出现震感时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为地震,以免造成人混乱。

2、地震发生时照护人员组织长者自我掩护,如桌子、椅子、床等的下面都属比较安全隐蔽处。用随手物件护头和捂住口鼻,以免砸伤或被泥沙烟尘呛住;

3、组织长者尽快离开房间,不可轻易再进房内,以免震动造成房屋坍塌伤人。

4、被困时保持镇静,保存体力,待外面有动静时再大声呼救或敲击。

5、长者转移完成后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上报领导。

四、停水、停电等异常情况处理预

1、发现情况立即做好长者解释工作,院办公室明确原因,积极处理。

养老院应急预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院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我院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临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刘皊、陈松、韩德会、蔡绍厚、马觐勇、杨士勇、葛云侠、韩新高、韩梅、房国友、陈五一、张怀军、王祥、刘彦、姚发成、杜正银、安家石、邢彬、白洪超、陈杰、刘军、范元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杨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院在接到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医院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会议,传达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四)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采取行动。

(一)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听从上级组织调配,前往非本院地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本院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办公室要为小组领导和各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院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院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水电抢修。后勤人员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五)听从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院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养老院应急预案11

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火灾为了更好的保障常青树养老院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养老院的情况,特殊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海全

副组长:张爱珍

组员:

二、人员配置

一楼:

二楼:

灭火器配置:

一楼:灭火器8把

二楼:灭火器5把

三、消防预案

1、发生火灾相关人员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第一目击者迅速呼救,呼救相关人员紧急扑救,同时拨打119.

2、逃生

火势较大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每层楼两人救火,两人先救人后救物,为防止老人烧伤、窒息,尽量将老人用湿棉被或湿毛巾江头部覆盖。

3、选择主政方向

根据我院情况,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无自行逃跑能力,故无论何时,都应将救火、减慢火势为主,并紧急疏散不安全区域内的老人

四、安全预防措施

1、配齐消防器材员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控规程,懂的正确使用灭火器与消火栓。灭火器一年一换。消火栓经常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记录。

2、定期组织员工听取安全知识讲座,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责任,防火措施。

五、人员疏散、逃生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进行灭火,并拨打“119”报警。

2、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带领老人疏散,老人听到信号后,马上用湿毛巾握住口鼻。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紧急疏散,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应对紧急情况,参与疏散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导部的指挥。

六、注意事项

1、在应急行动中,大家必须密切配合,服从领导指挥,确保救火工作的畅通与安全。

2、灭火疏散中,首先确保人员安全。

3、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熟悉应急预案。

养老院应急预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公寓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入住老人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全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适用范围

突发传染病是指在全院发生的群体性的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具有传染病的疾病。

2、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病,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突发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落实监督防治措施。遇突发事件,负责接待员工家属及社会有关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做好疫情通报。

3、负责传染病事故的预防控制。并组织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活动区域进行消毒。

应急工作各小组职责:负责统计各部门员工的病事假情况,安抚好员工的情绪,负责在第一时间调查病例所接触的人员。

四、突发传染病事件处置原则

突发传染病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

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如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发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如属于重大突发事件,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根据上级指示酌情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处置程序

1、我院人员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非典、禽流感、风疹、流脑、麻疹、传染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养护员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院上班。

2、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全院入住老人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3、“养老先锋号”医院负责对全体老人,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做好晨检与午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养护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办公室加大进出院门的管理力度,控制院外人员进入养护院。办公室认真填写晨检与午检(晚检)日志,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全院人员要逐一登记,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与越级上报。养护员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后勤部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入住老人和员工在院内出现传染病,及时向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养护院隔离室休息,并由养护院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市相关传染病医院。老人出现传染病症状的护理部立即通知其家属,由家属陪同去医院,家属不能到院的,由院里统一安排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6、在院内发生传染病的老人的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养护院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7、养护院对传染病病人所在楼层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8、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楼层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养护院一切活动。停止院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养护院安排专门人员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养护院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养老院应急预案1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三、复工要求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双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余联防办〔20xx〕3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住建行业相关企业复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四、复工流程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五、应急处理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养老院应急预案14

一、工作目标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部门联动及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六、防控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七、疫情报告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养老院应急预案15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全院全体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全院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养老院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防台灾害领导小组

组长:张雅琴

组员:全体工作人员(杨超骥、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养老院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院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门卫对全院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对院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院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对全院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养老院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养老院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

#应急 #预案 #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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