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萃屋 > 范文范例 > 合同协议
导航

【热门】公司劳动合同7篇

来源:文萃屋 6.35K 次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公司劳动合同7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字第××号文件的规定,招聘合同制职工,已报请×××部门,得到了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了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3个月,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电工。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五天,星期五、星期六两天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1.在试用期间,乙方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率评定级别。根据其所评级别,按本公司同级工人的工薪支付月薪。

2.乙方享受本公司同级固定职工所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试用期间,乙方享受此种待遇的一半。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1.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丧假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工作满一周年,则每年可享受探亲假十五天(包括在途中时间),可报销来回路费,探亲期间工资照发,岗位津贴与奖金按80%发给。

2.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补贴、取暖补贴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3.托儿费:乙方享受托儿费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甲方按常规向乙方发放劳保用品。

第八条医疗及伤残等。

1.乙方生病治疗,其医疗费甲方给报销百分之八十,其余乙方自付。

2.乙方因公负伤时,甲方负责乙方的全部医疗费。乙方治疗期间不能上班,甲方如数照发给乙方工薪,奖金与岗位补贴亦如数照发。'

3.乙方因公致残时,甲方应根据致残情况,给乙方以一次性补助费,补助费的数额由xx法院裁定。

4.乙方因公死亡时,甲方应给乙方一次性补助费,其金额数由xx法院裁定。

5.乙方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养老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养老保险。

第十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

1.乙方在政治上享有与本公司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等。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保证出勤,积极劳动,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时事政治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以及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的教育。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短期技术培训,培训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订立本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

2.由于甲方公司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由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妨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不影响双方利益情况下,一致同意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辞退多余职工时,须在辞退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人。一个月期满时,支付乙方该月工薪。乙方离开后,甲方对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为甲方工作,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乙方辞职申请书必须提前一个月交递给甲方,甲方应准予乙方辞职。辞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费,培训费按实际花销计算.

3.乙方若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并对乙方予以除名。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或犯罪被捕,甲方将乙方开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乙方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2.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损失。其金额应与乙方所受损失的大小相适应。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应赔偿甲方为其支出的培训费外,还应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管瘦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20××年×月×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报×x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各一份,×x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人:××x(签章)

乙方:××x(签章)

公证意见:

招聘方×x公司与受聘方×xx于20x×年×月×日签订的《xxx公司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经办人:×xx(签章)公证机关(公章)

20×x年×月×日

20××年x月×日订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2.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 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 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1. 工作内容

2.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_______ 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岗位职责说明书”。

3.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1. 劳动报酬

2. 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

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4.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 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1. 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劳动手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1. 保密条款

第十三条 具体内容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四条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参加专项培训(即为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的费用支付的培训),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服务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 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规定、上司任务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弄事责任的;

4. 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 出后仍不改正。

5.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

6. 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因防止污染搬迁的;

5.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 劳动纪律

第三十二条 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觉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适用于乙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如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甲方的送达地址

为 收件人为: ; 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固定联系电话为: 。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立即告知对方。

1.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6月23日止。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 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 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XX 元。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XX 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手续和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缴纳情况。

5.如果发生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税前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劳动人事的劳动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遵守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工厂规章制度。

3. 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未达到工作岗位要求或对工厂(或他人)造成伤害,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须签署并遵守甲方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培训、相应要求和服务期

1. 内部培训

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应工作经历的员工,其在工厂的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如果此类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须向工厂支付赔偿费,一年为人民币壹仟元。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1、过错性解除合同

【法条】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6条第1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非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

【法条】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裁员

【法条】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员工派往乙方参与________________项目治理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员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治理工作。

二、甲方员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间,须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治理,完成乙方交给的工作任务。该员工如有严重违游记为,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由甲方进行处理。

三、乙方承担甲方员工_________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甲方承担其员工________的各项社会保险用度,并为之办理缴纳手续。

五、甲方员工________若提出离职,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合同意向,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否则,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

七、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劳动合同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50号)和《省建设厅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的通知》(苏建办〔20xx〕16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为江苏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平台。

第三条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第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实施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市县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平台,对所辖房地产业企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和监管。

第七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企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一般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同时按月填报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作为今后实施行政许可时自动统计生产经营业绩的依据。

第八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对电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签章。

第十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后,主管部门认为需核验原件的,企业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主管部门核验。

市县主管部门和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核验原件的人员,核验原件后,应在电子平台中签名备查。

第十一条 申请资质延期、延续、重新核定等级、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经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

件由初审机关收回,集中交还省建设厅。省直企业自行交还省建设厅。

第十二条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上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部核准后,企业应当及时

通过电子平台向省建设厅备案后领证。

第十三条 由省辖市核准的资质审批事项,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审核,并将核准的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五条 通过电子平台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均以电子文书形式通过电子平台送达。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资质(含暂定等级)的证书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打印并送达。省直企业由省建设厅办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打印送达。

四、监督保障

第十七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市县主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进行现场检查;对电子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授予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权利。

第十八条 厅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平台对房地产业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选准配强电子平台工作人员。人员调整时,应当先培训后上岗,并提前报省建设厅备案授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四、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材料要求

#劳动合同
相关内容
热门图文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