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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执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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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大棠委会:

节能法执行情况汇报

本人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州直地区的执行情况,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大代表汇报,请予审议。

一、《节约能源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委把学习、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州直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进一步加强了节能管理力度,加快了落后产能的淘汰,拓宽了节能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力度,州直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当年能源消费总量445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32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0.82%,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91亿元,同比增长14.5%,能源消费总量49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2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3.21%,2017年的数据还未公布。

(一)分解落实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了我州重点耗能企业31家,总节能量29.62万吨标准煤。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耗 1

能企业实际,我委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了目标,落实了责任。2017年州经贸委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单位,2017年伊犁四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二)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重点耗能企业是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节能工作的成败。为了督促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我们对企业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其能源利用状况实施重点监控。

(三)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2017年我州成立了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负责州直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2017年底我委制定出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调研摸底工作,及时了解企业节能现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了解州直近几年来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力争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持州直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的安排, 2

组织经贸、统计、发展计划和质监局等部门人员深入到州直属县市31户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听汇报、相互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我委把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根据每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借助板报、电视、报刊广泛宣传节能政策,大力倡导节约风气,配合宣传发放了《工业节能手册》《生活节能手册》等,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培训方面,我委围绕企业能源审计、规划编制、能源统计、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州直重点耗能企业的主管人员基本完成相关知识的轮训。

(六)组织申报节能专项资金。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力度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对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增加,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达70亿,2017年达75亿元。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项目上2017年资金扶持力度为99亿元,2017年达148亿,今年为拉动内需国家还将加大扶持力度。为了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2017年,州直有4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400万元, 2017年,州直有10家企业申报节能减排项目,通过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有1家,获得

36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七)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已在城市和县市全面实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100%.2017年伊宁市、奎屯市新增居住建筑面积87.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7.53万平方米,全部按节能标准施工,各别建制镇正在逐步推行,施工中严把材料进场关,重点检查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保证其质量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八)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1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实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新经贸环资[2017]391号)的要求,州直16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我委按照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下达,并超额完成了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得到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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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自贡市的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年耗标煤近4万吨。今年1-6月公司总能耗1.82万吨标煤,生产总能耗1.70万吨标煤,综合产品能耗6.81吨标煤/吨,万元产值能耗为0.238吨标煤/万元,综合产品能源成本0.95万元/吨,万元产值能源成本0.033万元/万元。

一、 组织领导落实,节能机构健全。

多年来,公司十分关心和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四川省节约能源管理条例》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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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集中领导,归口负责。为了保证节能工作的落实,公司首先从组织上加强了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在全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能源管理机构。从80年代至今公司一直设立了能源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均具有中级职称,专门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工作。生产作业单位、动力分厂、主要辅助单位配备专(兼)职能源管理岗位,主要耗能岗位设立节能员,形成公司——分厂——班组(工序)三级能源纵向管理专线。在能源横向管理方面,以能源管理部门为轴心,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归口管理。从而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能源管理网络体系,有效控制动态能源流和信息能源流。

二、扎实做好能源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能源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在认真分析了公司能源供应、使用状况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了公司《能源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办法》、《施工用能管理办法》、《年度能源内部价格》、《能源目标成本管理考核办法》、《现场巡视检查管理办法》、《能源消耗分析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全面的、较为合理的管理制度,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节能降耗。为鼓励和表彰节能先进,公司设立年度节能单项奖,奖励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制度的执法力度,对违反《公司能源管理办法》破坏能源动力设施、浪费能源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落实新建项目的合理用能。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计交能[1997]2542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文件要求,编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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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性报告时,设立有“节能篇(章)”。如《混合料制备中心》、《硬面材料中心》、《钨冶炼改造》项目等。

完备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1997)的管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通过开展定期的、全公司范围的能源计量装置普查,不断完善能源计量装置、计量网络图;能源计量管理实行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工序)三级管理,层层落实;公司一级计量器具配置达100%,二级计量器具配置达99%,三级计量器具配置达95%,实现能耗计量化、计量控制标准化。同时抓好能源计量数据从采集、整理、确认、监督、分析、反馈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率,让能源计量数据在企业的节能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

完善的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制度。公司不仅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制度,做到数据有统计、传递有报表、动态有分工、归口有管理,克服了过去那种粗估冒算的现象。而且定期召开能源消耗分析例会,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落实责任。弄清公司能源消耗的来龙去脉以及节约、浪费的波动情况,摸清了公司能源消耗的客观变化规律。每年一度召开公司级能源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能源工作,分析年度能源消耗状况,部署下年度能源管理工作。

深入地进行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公司生产调度会,每月公布各单位能源消耗,并作对比分析;各单位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让每一位职工明白本岗位的实际能源消耗和能源成本;每年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及主要耗能岗位节能员进行能源管理知识和节能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节能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坚持能源管理创新,建立能源目标成本考核体系。

公司历史上在能源管理考核方面都是采取以能源实物量消耗核算和考核方式,为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员工的成本观念、经济效益意识,落实能源管理方面的职能,贯彻公司目标成本管理的基本思想,加强能源成本分析与控制,构建了生产系统能源成本核算体系、能源市场化价格体系、能源成本考核体系。能源目标成本纳入各单位关键绩效目标成本中一并考核,实行月度核算,季度考核。能源成本考核体系是公司建厂以来第一个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公司能源采购、分配、转换、消耗等环节成本的规范体系,为公司高层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增强了各单位能源成本意识,大大促进了节能降耗。

四、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高品质循环水系统。公司投资200万元研究开发高品质循环水系统,改善冷却水水质,降低自来水消耗,系统采用先进密闭带压回收工艺和新型综合水处理方式,不仅节约宝贵的水资源,而且每年节省水成本180万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荣获2017年公司科技进步四等奖。

运用计算机信息进行源实时监测管理。先后投资40余万元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远动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开发,建立和完善包括电力、氢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能种在内的能源调度监测系统。该系统对能源的合理调度、合理使用、节能降耗方面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五”期间按照节能优先和逐渐更新淘汰能耗高、能效低设备的原则组织能源动力系统技措投资,公司投资240万元采用新型节能变压器对变电

站实施扩能改造;先后投资400万元淘汰原有150万大卡制冷机组,新投2台(400万大卡)溴化锂制冷机组,年节约电能50万kwh;投资250万元,新建空压站、新增3台(80 m3/min)螺杆式空压机。

大力实施节电新技术。中频炉电源改造,淘汰原有电动机-中频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可控硅整流-逆变技术,年节约电能20万kwh;粉末分厂氢净化氢气压缩机实施变频调速技术,既满足工艺上压力调整的需要,又取得平均节电15%的经济效益,年节约电能15万kwh;新增4800 KAR补偿电容器,降低电力系统变损、线损,年节约电能50万kwh;大力推广节能灯具(镝灯)应用,不仅提高照度,而且节电30-50%,年节约电能40万kwh。

工艺革新,向技术要效益。采用新工艺、新型低压燃气气喷嘴对6台老式的十一管电炉进行改造,改为十五管天然气低压燃气炉,年节天然气9万m3,节氢气8.6万m3;真空烧结炉逐年替代氢气烧结炉,最大年节约氢气36万m3;正在研制将粗钨还原二带炉改进为十五管炉,氢气加以回收利用,最大年节约氢气20万m3;更新高性能的智能流量仪表,降低天然气、蒸汽、氢气输差;采用精密过滤器对生产水水质进行改进,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五、充分利用地域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氢气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能源种类和重要辅助材料,主要用于钨钼还原和合金烧结保护气。多年以来,公司在发挥地域能源合作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一直利用鸿化公司电解副产氢气、张化公司的电解副产氢气,减少大量自产氢气电力消耗。从2001年起公司通过利用张化公司发电后的背压蒸汽实现联片供热,部分满足公司蒸汽需要,降低天然气消耗。

地域资源的合理利用,不仅节约大量的电力、天然气,从源头减少一、

二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也缓解了近几年自贡市电力、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压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公司利用外购氢气673万m3、外购蒸汽6.17万吨2004年外购鸿化、张化公司氢气760万m3,外购氢气利用率97%,减少电力消耗4200万kw.h;外购张化公司蒸汽11万t,外购蒸汽利用率94%,减少天然气消耗900万m3。

六、存在问题

1、 公司是一个经历了40多年的老企业,建厂时建立起的部分生产线上仍然有少数变压器、水泵等淘汰设备在使用。

2、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节能篇(章)的编制不够规范。

七、今后的工作重点

1、编制公司“十一五”能源规划。结合新自硬公司新项目的大投入,产品结构的大调整,大力推进公司节能技术进步和先进的低能耗装备节约能源,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减低产品综合能耗。

2、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结合工艺改进对少数淘汰类设备编制计划,逐年更新。

3、公司能耗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较为先进水平,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能源目标成本管理为中心,依靠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挑战自我,追求更高目标。

4、以创建节约型企业为契机,全面推进公司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二○○六年八月三日

伊犁州人大棠委会:

本人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州直地区的执行情况,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大代表汇报,请予审议。

一、《节约能源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委把学习、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州直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进一步加强了节能管理力度,加快了落后产能的淘汰,拓宽了节能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力度,州直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当年能源消费总量445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32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0.82%,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91亿元,同比增长14.5%,能源消费总量49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2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3.21%,2017年的数据还未公布。

(一)分解落实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了我州重点耗能企业31家,总节能量29.62万吨标准煤。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耗 1

能企业实际,我委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了目标,落实了责任。2017年州经贸委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单位,2017年伊犁四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二)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重点耗能企业是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节能工作的成败。为了督促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我们对企业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其能源利用状况实施重点监控。

(三)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2017年我州成立了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负责州直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2017年底我委制定出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调研摸底工作,及时了解企业节能现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了解州直近几年来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力争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持州直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的安排, 2

组织经贸、统计、发展计划和质监局等部门人员深入到州直属县市31户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听汇报、相互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我委把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根据每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借助板报、电视、报刊广泛宣传节能政策,大力倡导节约风气,配合宣传发放了《工业节能手册》《生活节能手册》等,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培训方面,我委围绕企业能源审计、规划编制、能源统计、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州直重点耗能企业的主管人员基本完成相关知识的轮训。

(六)组织申报节能专项资金。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力度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对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增加,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达70亿,2017年达75亿元。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项目上2017年资金扶持力度为99亿元,2017年达148亿,今年为拉动内需国家还将加大扶持力度。为了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2017年,州直有4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400万元, 2017年,州直有10家企业申报节能减排项目,通过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有1家,获得

36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七)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已在城市和县市全面实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100%.2017年伊宁市、奎屯市新增居住建筑面积87.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7.53万平方米,全部按节能标准施工,各别建制镇正在逐步推行,施工中严把材料进场关,重点检查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保证其质量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八)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1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实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新经贸环资[2017]391号)的要求,州直16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我委按照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下达,并超额完成了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得到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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